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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根據董氏基金會的一項調查,台灣多達一成半的人是天天生氣,而六成以上的人平均每週生氣一次。此種結果顯示一半以上的人,每個禮拜都有一次心情不舒服的時候,此種心理狀態不只影響個人的身心健康,也影響了我們的生活品質。

現代醫學證實,生氣動怒對人體健康至少有十害。

一、害肝臟:肝主怒,怒則氣機鬱滯;

二、害呼吸系統:可引起氣促、胸悶、肺腔膨脹;

三、害消化系統:可致骨黏膜充血,胃酸分泌過多;

四、害心血管:可致全身肌肉緊張,心跳加快;

五、害神經系統:引起神經衰弱、反應性精神病、精神分裂症;

六、害腎臟:逆氣衝擊腎臟,會出現腎衰,腰膝酸軟無力;

七、害泌尿系統:可引起尿急、尿頻;

八、害皮膚:可引起皮膚乾燥、萎縮;

九、害內分泌:引起激素分泌紊亂,造成內分泌系統功能失調;

十、害引發猝死:現實生活中大怒暴怒後面紅耳赤、心悸血湧,吐血而死者,心肌梗塞而死者不計其數。

因此,生氣對人體百害而無一益。

「生氣」在佛法稱之為「瞋」,尤其是在「逆境」的時候容易發作,是「三毒」(貪、瞋、癡)煩惱之一,對個人 的修持影響甚鉅,因為「瞋火燒功德林」,人一發脾氣,就把所有的「功德法財」燒得精光。

換言之,修行人一生氣,「清淨心」便喪失了,所修的一切功德便歸於零。因此學佛的同修要好好護持這顆心,要隨時保持心平氣和,如此方能「積累功德」,達到希聖希賢的境界。

大致而言,會使我們生氣的情境,大致可分為三種:

一、遇到不講道理的「瘋子」:和這種人有理說不通,不必和他斤斤計較,更何況喪失神智的「瘋子」,在法律上,對其所作所為,無法追究其責任,因此受到瘋子的侮辱,不必生氣。

二、對方有道理,是我們自己的過失:在這種情境下,即使對方大聲指責或痛罵我們,我們也要虛心接受,不能「死不認錯」或「惱羞成怒」,並且要「知錯能改」才是,因此也不該生氣。

三、對方沒有道理,刻意以尖酸的語言,激怒我們,惹我們生氣:在這種情境下,要切記:「生氣就是把別人的過失,拿來懲罰自己」,以及「隨緣消舊業,莫再造新殃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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